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7月2日,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菏泽市洙北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洙水河以北、广州路以东地块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了论证,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认为:
1、洙北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洙水河以北、广州路以东地块: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
2、赵王河景观带地块:为完善赵王河景观带服务功能,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同意规划三处服务设施用地,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碧桂园以西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0.3,建筑密度≤15%,建筑高度≤12米;
康庄路以南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70%,建筑高度≤8米;
桂陵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0.2,建筑密度≤10%,建筑高度≤12米。
3、大学路以南、人民路以西、天香路两侧地块(菏泽国际金融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市政府招商对接情况,该地块拟建设国际金融商务区,结合项目模拟方案,同意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内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黄河路以北、天香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地块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6.5,建筑密度≤50%;
黄河路以北、规划道路以东规划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5.3,建筑密度≤50%;
黄河路以南、天香路以东规划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0.7,建筑密度≤50%。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以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