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牡丹区2017-7号地块的房屋征收通告》。为落实城市规划,牡丹区政府决定对牡丹区2017-7号地块(老城区西城片区一期),进行旧城区改建,将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
据了解,本次征收范围为环城公园以东、八一路以南、广福街以西、青年湖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征收部门为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该征收区域为我市老城区核心地区,包含”回民街“、水洼街、清真寺街等,菏泽人耳熟能详的老街。
该域房屋多为平房,结构简单,质量一般,并且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
对牡丹区2017-7号地块的改造,不仅有利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和环境的改造,而且有利于土地的节约和人口的聚集。
征收通告要求,在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主动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确定后,生产、经营、加工等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期搬迁。